近日,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示(2020年第24期)。信息显示,近期,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4类食品共1126批次样品,合格样品1116批次(其中粽子专项抽检66批次,均为合格样品),不合格样品10批次。不合格样品中:食用农产品10批次。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赞字村生鲜超市销售的黄瓜(散装称重),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吉林省优尼普瑞科技有限公司。
2、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佳琪海鲜店销售的沃柑(散装称重),丙溴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吉林省优尼普瑞科技有限公司。
3.高新园区佳华水果超市销售的丑桔(散装称重),氟硅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吉林省优尼普瑞科技有限公司。
4.高新园区佳华水果超市销售的沃柑(散装称重),丙溴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吉林省优尼普瑞科技有限公司。
5.高新园区百鑫生鲜连锁超市销售的尖椒(散装称重),丙溴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吉林省优尼普瑞科技有限公司。
6.高新园区满园生鲜超市销售的尖椒(散装称重),丙溴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吉林省优尼普瑞科技有限公司。
7.绿园区吉林省地利生鲜农产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长春万福街店销售的芹菜(散装称重),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吉林省优尼普瑞科技有限公司。
8.绿园区昌达生鲜超市销售的韭菜(散装称重),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吉林省优尼普瑞科技有限公司。
9.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百姓水果店销售的沃柑(散装称重),哒螨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吉林省优尼普瑞科技有限公司。
10.九台区南山火龙综合超市销售的尖椒(散装称重),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吉林省优尼普瑞科技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报各地市场(食品)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园区、九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食品)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热线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