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要求,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需求,快速定纷止争,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继续探索开展二审案件独任制审判机制,并将此前在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审理中创设的“焦点式审理”庭审模式引入二审民事诉讼程序,开庭审理两起侵害商标权纠纷二审案件,当庭宣判并电子送达了裁判文书。
2020年6月4日下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第二庭法官马兴芳、范米多分别适用独任制,并采用“焦点式审理”庭审模式,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合并进行,通过线上庭审的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侵害商标权纠纷两起二审案件。
“国窖1573”商标侵权纠纷案和“中华牌”铅笔商标侵权纠纷案的一审均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结案。承办法官通过庭前阅卷,发现案件涉及的侵权事实清楚、法律适用明确,上诉人仅对一审判决确定的损害赔偿及合理支出数额提出异议,符合二审民事案件适用独任制审理的相关规定。后告知双方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关于二审上诉案件独任审理的相关要求,上述案件适用独任制审理。
庭审中,马兴芳法官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诉辩意见,了解到上诉人的核心诉求是认为一审判决的损失赔偿数额过高,并以此为契机促成双方当庭达成并签署调解协议,妥善化解了双方之间的矛盾。法院最终当庭制作了调解书并借助“北京法院集约送达一体化平台”实现了二审法律文书的线上即时送达,切实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范米多法官严格按照线上开庭规范,顺利完成整个庭审流程,并对案件进行了当庭宣判。同时,当庭运用线上平台对二审判决书进行了电子送达,整个开庭和送达全程在半个小时内完成,大幅缩减审判周期。
上述两起案件适用独任制审理,采取“焦点式审理”庭审模式,整个过程快捷高效、规范有序,有助于促进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真正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