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简称“新冠肺炎”)在全球的大爆发,匈牙利知识产权局(HIPO)就知识产权程序中的相关时限问题向用户做出了说明,具体情况如下:
HIPO所设定的更正相关错误或提交评论意见的期限、于2020年3月31日(政府第74/2020号涉及紧急时期某些程序性措施的法令生效的日期)到期的期限以及在2020年3月31日后到期的期限,将会自动延长至2020年5月4日,且无需任何单独的通知。HIPO将不会对未遵守上述时限的用户做出任何惩罚。该措施不会影响在2020年5月4日之后到期的期限。
如果以后有必要的话,HIPO将就其设定的上述时限再次采取调整措施,并告知用户。
HIPO在设定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时限时将会考虑到因有序采取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紧急措施而对用户造成的困难。此外,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知识产权申请人或所有人可以在HIPO所设定的更正相关错误或提交评论的时限到期(2020年5月4日)之前提出延长该期限的请求。知识产权申请人或所有人在必须在提出此类请求的同时支付相关延期费用。
就专利和实用新型而言,如果知识产权申请人或所有人未能遵守HIPO设定的时限,其可在HIPO于2020年5月4日后发出通知的两个月内提出延期的请求,同时还必须完成未完成的行动。知识产权申请人或所有人必须在提出延期请求的同时支付相关延期费用。
需要注意的一点是,HIPO无法延长知识产权法律中所确定的截止期限。如果知识产权申请人或所有人未在此类截止期限内办理相关业务,其可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提出重新获得权利(restitutioin integrum)的请求。根据第74/2020号涉及紧急时期某些程序性措施的法令第1条的规定,知识产权法律中设定的紧急时期未采取相关行动的知识产权申请人或所有人提交重新获得权利的请求的期限不应包括处于紧急状态的时间。知识产权申请人或所有人需要在重新获得权利的请求中说明其未遵守相关截止期限的理由,并且还需要证明其未在截止期限内办理相关业务的情况属实。此外,知识产权申请人或所有人还必须完成因错过截止期限而未完成的行动。考虑到目前匈牙利仍处于紧急状态,HIPO将在决定这种重新获得权利的请求时公平公正地进行处理。(编译自www.hipo.gov.hu)
翻译:李艳秋 校对:刘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