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记者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轨道交通公司)获悉,该单位再获国家版权局颁发的基于云平台建设的信息化一体化系统相关4个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至此,呼和浩特市轨道交通公司基于云平台建设的信息化一体化系统主数据管理系统V1.0、合同管理系统V1.0、施工调度管理系统V1.0、资产一体化管理系统V1.0的版权得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有效保护。
据介绍,此前,呼和浩特市轨道交通公司已取得青城地铁乘客服务APP系统V1.0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如今,加上这再次获得的4项版权成果,意味着市轨道交通公司基于云平台建设的信息化一体化系统建设在5项软件著作拥有了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及其他权利,成为轨道交通行业实现信息化一体化管理既有实践又有标准的完全“呼和浩特地铁版”。(记者许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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