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现代经济发展实践表明,产业集群是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与产业经济发展的重要形态,已成为我国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选择。在产业集群建设与发展中,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日益展现其重要作用及价值,不仅可以推动产业集群内部体系的形成,而且对产业集群参与并赢得外部市场竞争也极为关键。概括而言,区域公用品牌对产业集群发展的支撑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区域公用品牌是产业集群提升治理能力的载体之一。产业(行业)自治是我国产业经济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产业自治与国家干预良性互动,是我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随着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深入推进,国家干预逐步走向以市场调节和监管为主的现代化阶段,但受多种因素影响,我国产业(行业)自治还不成熟,这与治理载体和手段缺乏不无关系。品牌以商标为其法律基础及主要外在存在形式。早在中世纪时期,行会就使用特定标志来实现行业的自我管理,强制要求行会成员使用特定标志以表明和确定商品的生产者,为监督和保证商品质量、惩处缺陷或不合格产品提供者提供可能。这些特定标志就是商标的早期形态。虽然产业集群下自治管理并不同于行会的管理,但产业集群自我治理包括在市场中对内部成员的识别和对成员商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区域公用品牌尽管并不等同于行会使用的特定标志,但现代商标具有的识别来源和保证品质功能能够满足产业自治管理的需要。在现代商标法学体系中,区域公用品牌主要外在表现为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产业组织或行业组织通过注册商标,获得并依法行使相应的管理权。对内,商标权利人可以通过商标使用授权实现对成员的管理,提升效率;对外,成员通过使用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确认品牌的地域或者品质属性,使消费者便于识别。
其次,区域公用品牌是产业集群增强竞争力的载体之一。产业集群建设的主要目标,就是通过将众多市场个体凝聚在一起,从而集聚优势力量,获得并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产业集群可以解决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单兵作战的竞争困境,通过协同效应帮助企业获得竞争优势。品牌是商誉的重要载体,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通过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及优质服务,不断创造和积累商誉,也依托商誉维护和开拓市场。按照我国现行商标法律制度体系,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在申请注册时应当制定使用管理规则,证明商标则更进一步要求申请人能够证明其具有监督该证明商标所证明的特定商品品质的能力。区域公用品牌通过注册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可以确保其不断增加的商誉获得法律保护。区域公用品牌能够分享内部企业积累和创造的商誉,从而提升产业集群整体影响力。同时,区域公用品牌也能将其不断增值的商誉转化反馈至内部,帮助使用品牌的企业获得消费者信赖和认可,从而在竞争中更有优势。
最后,区域公用品牌是增强产业集群吸引力的载体之一。产业集群的建设离不开产业规模的扩大,并依赖于产业投资的增长。只有产业成群,并实现产业链延长,产业集群的规模经济效益和范围经济效益才有可能顺利实现。在产业投资领域,影响投资决定的因素很多,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投资者对特定地区产业或经济发展理念与范式是否认可,这直接影响投资者对所面临不确定性风险的判断,从而影响其投资决定和投资行为。品牌是文化的载体,区域公用品牌能够反映某个行政或地理区域特定产业的发展理念与范式,向潜在投资者传递出该区域的市场文化,从而更有效、更直观地吸引相关潜在投资者的关注,并使投资者对投资行为和预期收益作出正向判断。区域公用品牌在产业集群区域与投资者之间架起沟通的桥梁,有助于产业集群不断吸纳优质资源,从而不断扩大规模,并形成资金、人才、技术等各类要素的集聚优化,为地方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作出重要贡献。徐升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