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福建泉州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拟开展2019年度商标品牌项目奖励政策兑现工作。凡在泉州市进行工商和税务登记的市场主体,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驰名商标保护或取得相关商标注册证的申请人,可在2020年4月15日前到所在地监管部门申报并提交材料。
据悉,申报需提交的材料包括:泉州市商标品牌项目奖励(补贴)申请表、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登记证等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申报奖励项目的证明文件等。
值得注意的是,商标马德里国际注册和单一国家(地区)商标注册的权利人如果为个人的,则个人必须是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股东,并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主体资格证明以及同意该企业或经济组织领取补贴的同意书。
其中,申请驰名商标奖励的,需要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认定(裁定)文书。申请地理标志商标奖励的,需要提供地理标志商标注册证。申请商标马德里国际注册奖励的,需要提供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出具的马德里国际注册证;国际注册日期应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不包含后期指定。
申请单一国家(地区)商标注册奖励的,需要提供该国家(地区)商标注册证(原件及翻译件)、商标注册代理合同和商标注册证费用发票。商标注册权利人(个人除外)、代理合同签约人和发票购买方名称三者必须统一。申请人还需签署保证材料真实的承诺函。(记者陈云青、温文清,通讯员苏晓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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