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等三部门发布《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所指主体对象是高等学校,而高校是专利等科技成果的重要供给方,其基本职能之一是提供社会服务。显而易见,出台《意见》的目的在于加强和引导高校专利质量提升,切实发挥高校在技术转移、成果转化中的主力军作用,将专利导航与布局、专利申请与维护、专利转化运用等内容的高校知识产权全流程管理体系与高校科技创新体系、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有机融合,全面提升高校专利创造质量、运用效益、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解决国民经济重大科技问题,服务教育强国、知识产权强国和科技强国建设。
不可否认的是,此前,基于科研项目结题、职称评定条件、绩效考核指标、奖励申报要求等政策导向,高校出现了一些低质量、无应用前景的“灌水”专利,存在“大而不优、多而不强”的虚假繁荣景象,不但违背了科技创新的规律,也偏离了保护创新创造的初心。
那么,什么样的专利才是高质量的专利?简而言之,是指具有一定创新性,面向科技创新供给或高精尖技术研发需求,有望转化为有竞争力产品并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现实动力的专利。现实中,一些高校科研人员钻国家对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不进行实质审查的空子,为凑数而申请专利。加上之前专利申请不需要发明人承担任何成本和责任,对发明人而言只有申报冲动没有内生约束。于是,一些人抱着专利数量越多越好的想法,有的干脆拿到专利证书后,直接放弃专利权,为满足功利化需求而申请的“面子”专利。针对这类问题,《意见》指出,各高校要坚持质量第一,推动把专利质量提升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促进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用。落实到行动实践上,高校要切实扭转之前重专利申请和授权“量”的导向,放眼长远,积极致力于培育一批远景高价值专利技术成果,面向一些有一定风险和不确定性的新兴前沿技术进行攻关布局,有效供给创新性、战略性的高技术专利成果,始终把高质量贯穿高校知识产权创造、管理和运用的全过程。通过开展专利申请前评估,减少无效申请和低质量专利的数量,汇聚更多的人财物信息等资源支持高质量专利的培育和转化。
进一步讲,便是如何有效促进专利转化?《意见》强调,专利资助奖励政策应充分体现促进转化运用的导向,将科技成果转化到企业中、运用到生产生活上,真正实现成果创新价值。于此,一是要破解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机构及人才队伍专业能力欠缺、数量不足这个重要制约因素,高校应在人员、场地、经费等方面对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机构予以支持和保障,加快技术经理人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二是要畅通从高校专利技术成果到产业化的“肠梗阻”,高校应通过学校拨款、地方奖励、成果转移转化收益等途径筹资设立知识产权管理与运营基金,健全技术交易市场,实现科技成果完成中试,与新产品开发、设计、试制到批量生产环环紧扣,缩短科技成果产业化过程与转化周期,助推科研成果转化和应用。三是要扭转“唯专利数量”的不科学评价导向,将专利转化绩效作为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动态监测和成效评价以及学科评估的重要指标,构建系统的相关评价激励体系促进转化应用。
专利质量代表一个国家的真实创新能力和科技发展水平,是彰显创新驱动发展质量效益的核心指标。高校理当牢牢把握新一轮产业革命和科技革命的大好机遇,全面提升专利质量,开创高校创新成果泉涌的生动局面。作者:张立迁(作者系天津大学研究生院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