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与该国版权代理处(Copyright Agency)就该州政府在内部文件中使用受版权保护的作品的长期纠纷达成了和解。
作为一家非营利性机构,澳大利亚版权代理处代表本国的创作者们授权他人使用创作者们受版权保护的作品。此前,该机构在澳大利亚版权法庭起诉新南威尔士州政府版权侵权,称该州政府抄袭了作者、研究人员、摄影师、漫画家、记者和出版商的数千万页内容。
这场版权纠纷涉及新南威尔士州政府在使用上述作品时未支付版税的问题。
目前,新南威尔士州政府已同意支付约定的201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的版税。
虽然应支付版税的数额目前还没有对外公开,但版权代理处在一份声明中表示,双方都认为此次和解是公平公正的。
版权代理处曾对新南威尔士州政府提出了尖锐的批评,并公开了引用创作者们的话。创作者们表示:“新南威尔士州政府5年多来一直拒绝因使用澳大利亚作家和出版商受版权保护的材料而向其支付公平的版税,我们对此表示十分震惊。”
版权代理处的一名成员指出:“包括科学家、社会政策制定者、小说家以及其他人在内的研究和创作人员理应凭借自己的作品获得相应的报酬,这一点至关重要。如果这些人员的作品有利用价值,那么就有资格获得报酬。”
新南威尔士州社区和司法部(Department of Communities and Justice)的代表表示:“这次纠纷的解决对于版权所有者和纳税人来说是一种公平的结果,避免了冗长的法庭程序。”
版权代理处的首席执行官亚当.萨克林(Adam Suckling)表示,澳大利亚的法律规定,只要与版权所有者达成了报酬协议,新南威尔士州等州政府就可以无限次地将版权资料用于政府服务中。
他还补充道:“令人高兴的是,我们能够与新南威尔士州政府就此次版权纠纷达成和解,所达成的结果是合情合理的。”(编译自www.worldipreview.com)
翻译:李艳秋 校对:刘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