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打乱了企业原本的工作计划和日常管理,企业内外处于非常规状态。复工在即,量大面广的各类科技创新平台、科技型企业,如何在特殊时期做好坚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两手抓、两不误”?
浙江宁波市科技局2月10日下午出台《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加强科技帮扶企业的若干举措》,对当前科创平台(企业)有序复工提出指导和服务意见,并从支持企业顺利复产、加大科技金融支持力度、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指导开展重大科研攻关和优化科研管理服务等五个方面,提出科技帮扶企业15条具体措施,积极帮助企业抗疫情、强创新、促生产。
在支持企业顺利复产方面,该文件出台4条措施,包括畅通科技创新需求反馈渠道,推广运用“爱心科技人”志愿者平台,在疫情防控期间免费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鼓励企业利用国外智力资源,对在疫情期间开展工作且满足条件的海外工程师,可享受年薪补助。
在加大科技金融支持力度方面,该文件出台2条措施,包括在疫情期间市天使引导基金投资即将到期或已签订退出协议的企业,其退出时间或打款时间可推迟6个月。
在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方面,该文件出台3条措施,包括制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奖补政策,分批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将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对象拓展至全部有研发投入的疫情防控参与企业;建立疫情防控自主创新产品优先遴选机制,启动实施重点自主创新产品示范工程。
在指导开展重大科研攻关方面,该文件出台3条措施,包括优化“科技创新2025”重大专项计划,对病毒诊断、药物研发、防护设备等疫情防控产品研制给予优先立项支持;加快推进疫情防控研发项目指南征集,建立疫情应急科技攻关绿色通道机制,涉及重大疫情防控技术攻关的,可通过定向委托等紧急立项方式列入各级科技研发计划,对宁波纳入国家立项的疫情应急攻关项目,给予配套资金支持。
在优化科研管理服务方面,该文件出台3条措施,包括对重点自主创新产品推荐目录等部分相关科技计划的指南发布、申报受理等时间节点及时灵活调整,对直接或间接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导致不能按期验收的,以及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开展的科研项目,可以申请最长一年时间的延期验收;全面推行科技“零次跑”政务服务模式,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事项推行“不见面审批”制度,用人单位可通过“先承诺后补交”方式,实现所有事项全流程在线办理。
宁波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称,出台“科技帮扶企业15条”旨在更好发挥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作用,为企业抗疫情、强创新、促生产赋能添力。为了政策落实能抓细抓好,宁波市科技局还建立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4个专项工作组,包括科技型企业服务组、防疫医疗科研攻关协调组、研究院复工指导组和窗口服务指导组,并贴心地附上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宁波广大科创平台(企业)可随时联系咨询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