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2019年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情况通报(第四十八期)。
据通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10-11月组织对深圳市生产环节的食品开展了抽样检验工作。本次共抽检生产环节食品267批次,涉及生产环节经营主体154家次,共检测食品指标2154项次。其中检出不合格样品2批次,涉及不合格食品类别为方便食品1批次,速冻食品1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类别为微生物污染。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已采取行政控制措施,防止不合格产品进一步流入市场。已要求相关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经营单位对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同时,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一)消费者直接从生产企业购进食品时,应严格查验生产企业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产品相关信息(规格、生产批号、保质期和储存方式等),并保存相关凭证。
(二)通过网络向生产企业购买食品时,应查看卖家食品经营许可证(公示画面清晰、易于辨识),并查看商品信息,注意食品名称、配料表、型号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等信息,对在贮存、运输、食用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食品,应有明确的说明和提示;应确保收货时间,以防过期,收货时要仔细检查。
(三)购买保质期短、易被微生物污染的食品(如糕点),尽量选择当日生产的产品,并尽早食用;购买后要按产品储存条件存放,并注意存放环境的清洁、卫生,尽可能保持最佳品质。
(四)注重饮食均衡,合理搭配谷类、肉类、蛋类、蔬菜、水果等多种食物;注意饮食清淡,少吃油炸、烧烤类食物;零食食用应节制,可在两餐之间适当食用;勿暴饮暴食、过量饮酒,以免引起胃肠功能失调或其他疾病。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
抽检不合格信息
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一)霉菌
霉菌是自然界中常见的真菌,是用来判定食品在被加工过程中被污染的程度及卫生质量的指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冲调谷物制品》(GB19640-2016)规定,从一批产品中采集5个样品,若5个样品的检验结果均小于或等于m值(≤50CFU/g),则这种情况是允许的;若≤2个样品的结果(X)位于m值和M值之间(50CFU/g<X≤102CFU/g),则这种情况也是允许的;若有3个及以上的样品检验结果位于m值和M值之间,则这种情况是不允许的;若有任一样品的检验结果大于M值(>102CFU/g),则这种情况也是不允许的。霉菌污染可使食品腐败变质,破坏食品的色、香、味,降低食品的食用价值。
(二)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一定程度上标志着食品卫生质量的优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速冻面米制品》(GB19295-2011)中规定,从一批产品中采集5个样品,若5个样品的检验结果均小于或等于m值(≤10000CFU/g),则这种情况是允许的;若≤1个样品的结果(X)位于m值和M值之间(10000CFU/g<X≤100000CFU/g),则这种情况也是允许的;若有2个及以上的样品检验结果位于m值和M值之间,则这种情况是不允许的;若有任一样品的检验结果大于M值(>100000CFU/g),则这种情况也是不允许的。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说明其产品的卫生状况达不到基本的卫生要求,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消费者食用微生物超标严重的食品,容易患痢疾等肠道疾病,会引起呕吐、腹泻等症状。
(三)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等)污染的可能性较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速冻面米制品》(GB19295-2011)中规定,从一批产品中采集5个样品,若5个样品的检验结果均小于或等于m值(≤10CFU/g),则这种情况是允许的;若≤1个样品的结果(X)位于m值和M值之间(10CFU/g<X≤100CFU/g),则这种情况也是允许的;若有2个及以上的样品检验结果位于m值和M值之间,则这种情况是不允许的;若有任一样品的检验结果大于M值(>100CFU/g),则这种情况也是不允许的。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不合格提示食品可能受到肠道致病菌污染,人食用后可能会出现呕吐、腹泻等消化道症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