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金乡县人民政府网站消息,近日,金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1期(总第42期)》。据通告,近期,金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及其它产品79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9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金乡县金乡街道祥晟副食店经营的裸蒸吐司蛋糕,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的检出值为1.25,不符合≤1的规定标准;经营的沙拉奶香面包,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的检出值为1.43,不符合≤1的标准规定。
(二)金乡县羊山镇好客来超市经营的豆腐,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的检出值为0.222g/kg,不符合不得使用的标准要求。
(三)金乡县羊山镇王海宝酱园调料部经营的酱大头,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分别为1.26g/kg、0.165g/kg、1.59,不符合≤1.0g/kg、≤0.15g/kg、≤1的标准要求;经营的香椿芽,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2.5,不符合≤1的标准要求。
(四)金乡九龙贵和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经营的香瓜子(烘烤类),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检出值为1.7g/100g,不符合≤0.80g/kg的标准要求。
(五)金乡县金乡街道临江副食店经营的豆腐,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的检出值为0.158g/kg,不符合不得添加的标准要求。
(六)金乡县金乡街道老三豆芽批发部经营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的检出值为0.043g/kg,不符合不得检出的标准要求。
(七)金乡县金乡街道新增豆芽铺经营的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的检出值为0.059g/kg,不符合不得检出的标准要求。
(八)金乡县金乡街道老马豆芽批发部经营的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的检出值为0.023g/kg,不符合不得检出的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