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6日,谷歌请求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撤销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于2018年3月作出的对Java所有者甲骨文有利的判决,即安卓移动操作系统使用的关键元素侵犯了甲骨文Java编程代码的版权。谷歌在向美国最高法院提交的文件中称,该裁决损害了软件创新。
2019年11月,最高法院同意审查谷歌与甲骨文的案件。两家公司长达10年的纠纷主要围绕一个问题,就是允许第三方开发人员的应用程序在安卓系统上运行的应用软件接口(API)是否受版权保护。
谷歌的安卓移动操作系统通过Java编程代码允许第三方开发人员的应用程序在其系统上运行。
谷歌认为,为避免早期的智能手机操作系统无法访问各种公开可用的第三方应用程序,这种做法是是十分必要的。
在最新提交的诉讼文件中,谷歌称:“甲骨文和其他软件公司阻止任何人开发与其软件接口兼容的产品。”
谷歌还特别指出,根据美国版权法的“合并”(merger)原则,对Java脚本的小部分使用属于合理使用。
根据谷歌的说法,甲骨文正试图对Java代码本身的功能而非谷歌的实际使用情况主张版权保护。
谷歌表示其只使用了Java代码非常小的一部分,仅为了使第三方基于Java的应用程序能够在安卓系统上正常运行。其所使用的Java代码非常少,根本不构成侵权。
创新是否受到损害
电子前沿基金会(EFF)在2018年2月写给谷歌的信中对其表示支持,认为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关于甲骨文案的裁决是“计算机软件创新方面的灾难”。
然而,美国政府却持截然相反的态度,对甲骨文表示支持,并敦促最高法院不要审查该案件。
美国联邦总检察长诺埃尔.弗朗西斯科(Noel Francisco)在向法院提交的文件中代表政府表示,谷歌的做法“与版权保护的目的背道而驰”。
弗朗西斯科称:“合理使用原则并不允许复制作品有价值部分,以吸引粉丝购买竞争性的商业产品。”
实际上,该案件是甲骨文及美国政府与美国一些最大的软件开发商之间展开的对抗,在此过程中,谷歌也得到了微软等公司的支持。(编译自www.worldipreview.com)
翻译:王丹 校对:罗先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