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印度电影制作人桑尼尔·达尔尚(Suneel Darshan)在与谷歌(Google)及其视频网站优兔(You Tube)所进行的长达8年的版权侵权之争中大获全胜。
2011年,印度电影制作公司Shree Krishna International的所有者桑尼尔·达尔尚在古尔冈地区法院向谷歌印度公司、优兔公司及其美国总公司提起版权侵权诉讼。地区法院判定桑尼尔·达尔尚可获得5万印度卢比的损害赔偿金并禁止谷歌及优兔继续侵犯其作品的版权。
桑尼尔·达尔尚曾制作了大量的宝莱坞电影,包括《风尚》(Andaaz)、《雨中寄情》(Barsaat)和《友谊万岁》(Dosti)。桑尼尔·达尔尚的律师指出,谷歌和优兔侵犯了该制作人的录音、电影以及试听歌曲的版权。
律师还表示,谷歌和优兔的侵权行为使得桑尼尔·达尔尚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谷歌和优兔称其仅仅提供了一个免费供用户交流以及分享信息的平台。他们还表示此前并不知晓上传的内容侵犯到了他人的版权。
地区法院表示,谷歌和优兔肆意侵犯了桑尼尔·达尔尚的版权,并为其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桑尼尔·达尔尚指出,这是一场持续了很长时间的战斗,而法院的判决证明自己是正确的。
在法庭上,桑尼尔·达尔尚的律师称该制作人及其公司从未授权谷歌和优兔存储、播放以及向公众传播其作品。
谷歌的律师表示,谷歌和优兔遵守了印度《2000年信息技术法案》的规定,而且不能对用户上传的内容进行控制,因此不应为此次版权侵权承担责任。
然而,地区法院判定谷歌和优兔并不能免于承担责任。因为根据印度《信息技术条例》的规定,他们至少有义务要在接到桑尼尔·达尔尚的通知之后删除掉相关的侵权内容。
针对桑尼尔·达尔尚应识别出特定的网站链接并告知谷歌和优兔这种说法,地区法院表示由于谷歌和优兔知晓内容的标题,他们本可以很容易地定位到相关网站链接。(编译自economictimes.indiatimes.com)
翻译:李艳秋 校对:刘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