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近日推出《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推进粤港澳知识产权互认互通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粤港澳知识产权互认10条”),建立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合作新机制,探索在互通互认上先行一步,以互通促互认,实现三地知识产权优势互补、协同发展,助力粤港澳大湾区打造成为世界级知识产权高地。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把深入推进中新广州知识城国家知识产权综改试验作为工作要点。“粤港澳知识产权互认10条”是该区全面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有力举措,将推动粤港澳三地实现知识产权互通互认的落地对策,在机构落户、从业鼓励、仲裁调解、维权保护、金融支持、行业互动等方面加以政策引导。
相关内容包括:对由港澳籍居民设立、开展知识产权服务工作满一年的服务机构,给予20万元启动资金奖励;在港澳开展知识产权仲裁、调解、诉讼等维权行为的企业,可获仲裁费用50%补贴及最高100万元的律师费用资助;设立知识产权金融超市,企业通过港澳知识产权进行资产证券化融资,可按实际融资金额3%的年利率给予补贴;在区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评定等区级政策奖励补贴或项目评审认定中,港澳知识产权享有等同内地知识产权的待遇等。(记者黄于穗郑振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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