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流通环节食品抽检信息通告(2019第14期)。据通告,本次抽检蔬菜22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冷冻饮品10批次,全部合格;食糖3批次,全部合格;糖果制品9批次,全部合格;饮料2批次,全部合格。
不合格产品情况:温州市平阳县鳌江镇中心菜场张秀丽销售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出值0.164m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温州市平阳县鳌江镇中心菜场杨小敏销售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出值0.076m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检测机构为平阳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平阳县市场监管局鳌江分局已开展调查,查处情况将于案件处理完成后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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