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44号)》。据通告,近期,在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2019年总局转移地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中,抽检17大类食品133批次食品,共检出2批次不合格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总体抽检情况
本次抽检餐饮食品18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3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3批次、糕点2批次、酒类4批次、粮食加工品2批次、肉制品3批次、食用农产品56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7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水果制品12批次、糖果制品1批次、调味品12批次、饮料6批次,方便食品1批次、罐头1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1批次,共检出2批次不合格食品,其中1批次餐饮食品、1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
不合格产品情况
杂多县口口香饺子馆销售的油条,经国贸食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国家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3.08×102mg/kg,标准规定≤100mg/kg。
海西州天峻县赵平菜铺销售的韭菜,经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检验,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毒死蜱检出值为1.49mg/kg,标准规定≤0.1mg/kg。
对上述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进行查处,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已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产品时,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
1.铝的残留量
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认为铝元素不是人类致癌物;铝虽然具有毒性,但并不是只要摄入就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这不仅取决于食品中铝的含量,还与食用这些含铝食品的数量以及食用时间长短密切相关。为了保护公众健康,人类终生每周每公斤体重经口摄入的铝不超过2mg,就不会引起健康危害。我国的风险评估结果显示:14岁以下儿童以及一些经常食用铝含量较高食物的消费者,吃进去的铝较多,有一定的健康风险。其中,淀粉制品、面制品、膨化食品等是铝摄入的主要来源,7-14岁儿童应尽量避免摄入铝含量相对较高的食物。
2.毒死蜱
氯吡硫磷,又名毒死蜱、氯蜱硫磷,化学品名:O,O-二乙基-O-(3,5,6-三氯-2-吡啶基)硫代磷酸,白色结晶,具有轻微的硫醇味。非内吸性广谱杀虫、杀螨剂,在土地中挥发性较高。毒死蜱属中等杀虫剂。对眼睛有轻度刺激,对皮肤有明显刺激,长时间接触会产生灼伤。在试验剂量下未见致畸、致突变、致癌作用。对鱼和水生动物毒性较高,对蜜蜂有毒。毒死蜱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在叶片上残留期不长,但在土壤中残留期较长,因此对地下害虫防治效果较好,对烟草有药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