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9年第42期)》。据公告,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抽检罐头、水果制品、餐饮食品共3类食品161批次。其中,餐饮食品135批次,不合格5批次;罐头15批次、水果制品11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荆州黄记煌乙丑餐厅(有限合伙)使用的筷子、勺子(抽样日期均为:2019-09-09),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验值分别为0.035mg/100cm2、0.060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荆州区口口金火锅使用的筷子(抽样日期:2019-09-09),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验值0.056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荆州丙寅餐厅(有限合伙)使用的筷子(抽样日期:2019-09-10),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验值0.052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仙桃市和风汉菜餐饮有限公司使用的筷子(抽样日期:2019-09-10),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验值0.102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据了解,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即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到的洗衣粉、洗洁精、洗衣液、肥皂等洗涤剂的主要成分,其主要成分十二烷基磺酸钠,是一种低毒物质,因其使用方便、易溶解、稳定性好、成本低等优点,在消毒企业中广泛使用,但是如果餐(饮)具清洗消毒流程控制不当,会造成洗涤剂在餐(饮)具上的残留,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因此,作为一种非食用的合成化学物质,应控制人体的摄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GB14934-2016)规定,采用化学消毒法的餐(饮)具的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应不得检出。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荆州、仙桃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