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市场监管局日前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水果制品等27大类食品70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相关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692批次样品合格,9批次样品不合格。
不合格样品包括:标称衡阳湘子泉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湘子泉饮用纯净水;标称衡阳市白水岭山泉水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白水岭天然山泉水;怀化市鹤城区鲜甜源水果店销售的,标称怀化市锦源山泉水厂生产的九龙山泉包装饮用水;怀化市鹤城区好一多便利店销售的,标称湖南省洪江市雪浪水厂生产的雪峰水;会同县野生茶叶店销售的,标称湖南省会同瑞春茶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高山原叶金花茯茶、会同野生砖茶;长沙市雨花区巨之龙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湖南省笑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辣豆皮;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亘立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老面原味馒头、小馒头。经检验,上述样品有关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已责成长沙、衡阳、张家界、怀化等市市场监管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依法予以查处。并要求责令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文/刘永涛 周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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