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6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通告2019年第22期,公布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
据通告,近期,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244批次,涉及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食用农产品等12大类产品,抽检项目包括抽检项目包括食品添加剂、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微生物污染等指标。其中合格样品240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
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耿马天天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鲜鸡肉,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超标。检验机构为昆明海关技术中心。
(二)玉溪大尔多商贸有限公司志程店销售的鲤鱼(联营),孔雀石绿超标。检验机构为昆明海关技术中心。
(三)玉溪大尔多商贸有限公司志程店销售的草鱼(联营),孔雀石绿超标。检验机构为昆明海关技术中心。
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云南福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黄金玉米(小米糖系列),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云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
对耿马天天商贸有限公司、玉溪大尔多商贸有限公司志程店、云南福隆食品有限公司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成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注:本期通告仅代表所抽检样品批次的检验情况)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一、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
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恩诺沙星可用于牛、羊、猪、兔、禽等食用畜禽及其他动物,但在产蛋鸡中禁用(鸡蛋中不得检出)。长期摄入该类药物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可引起轻度胃肠道刺激或不适,头痛、头晕、睡眠不良等症状,大剂量或长期摄入还可能引起肝损害。
二、孔雀石绿
孔雀石绿是有毒的三苯甲烷类化学物,既是染料,也是杀菌和杀寄生虫的化学制剂,可致癌,其针对鱼体水霉病和鱼卵的水霉病有特效,而市面上暂无能够短时间解决水霉病的特效药物,这也是孔雀石绿在水产业禁而不止,水产业养殖户继续违规使用的根本原因。我国发布的《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明确规定禁止将孔雀石绿用于所有动物性食品中。
三、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GB17401-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膨化食品》中规定,膨化食品黄金玉米(小米糖系列)中的菌落总数,一个样品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5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4CFU/g。造成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包装材料受到污染,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