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抽检信息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食品生产环节进行了中秋节节令食品专项监督抽检,现将近期抽检结果公布如下:
一、总体情况。本次公布月饼合计72批次。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1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武汉市东西湖区桃园食品加工厂生产的豆沙味月饼,酸价检出值49.1mg/g,标准规定为≤5mg/g;霉菌检出值9600CFU/g,标准规定为≤150CFU/g。检验机构为武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涉及本市生产经营企业的,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各区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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