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枞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枞阳县市场监管局关于17批次食品抽检结果的通告(2019年第12期)》。据通告,近期,枞阳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对流通领域抽检粮食加工品、肉制品、糕点、豆制品、调味品、蔬菜制品、食用油、方便食品、饮料等9类食品1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5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本次抽检的不合格食品为蔬菜制品,不合格项目为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不合格食品分别是枞阳县会宫大乐购超市和枞阳县圆圆宏发超市销售的武汉双柳供销蔬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酱腌菜。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枞阳县市场监管局已依法予以查处,并将于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核查处置并向社会公布处置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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