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发布2019年第9期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福州金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两批次月饼产品因抽检不合格,被责令召回。福州市晋安区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库存和召回的不合格产品进行了封存。
中秋节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2019年月饼专项抽检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32号)涉及福建省2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福州市鼓楼区金誉面包屋销售的标称福州金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草莓味月饼及哈密瓜味月饼等两批次产品(生产日期均是2019年8月11日),经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检测,福州海关技术中心复检,均是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019年月9月2日,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对鼓楼区金誉面包屋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经查,这两批次不合格产品共购进67袋,已销售64袋(均为承检机构购买样品),库存3袋。
同日,福州市晋安区市场监管局也对福州金誉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经查,该两批次不合格产品共生产150袋,已销售67袋,库存83袋,截止目前召回了3袋。该局对上述库存和召回的两批次不合格产品共86袋进行了封存。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表示,该案件查处情况将在后期公布。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记者张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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