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8日,原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公示电动自行车类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40款商品不合格。
在近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中,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市市场上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类商品进行了质量抽查检验,抽查检验结果显示市场上销售的部分电动自行车类商品存在欠压、过流保护功能、最高车速等项目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问题。不合格样品的标称商标涉及CRANES千鹤、ARM、小鸟、跑狼、绿源、宝岛、立马、三枪、爱玛、LVNENG绿能、鳯凰、五星钻豹、旭日邦德、酷玛KUMA、XINDY新的、SUNBATTLE一邦德科技、金箭、绿佳,等等。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将对不合格商品的销售者依据《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公示的不合格商品生产企业和有关经销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措施下架不合格商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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