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通报2019年第三十二期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情况。为保障深圳市食品消费安全,根据年度抽检计划、监管实际以及食品安全热点舆情应对需要,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6-7月组织对深圳市流通环节的食品开展了抽样检验工作。
本次共抽检流通环节食品1323批次,涉及流通环节经营主体420家次,共检测食品指标8222项次。其中检出不合格样品5批次,涉及不合格食品类别有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1批次,饮料1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类别为食品添加剂、品质指标。
对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产品,该局已采取行政控制措施,防止不合格产品进一步流入市场。该局已要求相关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经营单位对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在选购、存储食品时应注意:
一是购买包装食品应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并保存凭证,看清外包装标签标识中的相关信息,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
二是购买食品后按照标签所示方式保存、按照标示使用方法加工食用。老人、孕妇、婴幼儿、免疫力低下和易过敏人群应特别关注食品标签标示中的“食品适用人群”,散装食品注意适量购买,妥善贮藏。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
抽检不合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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