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德州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9年第16期总第153期)》。据通告,该局对餐饮环节149批次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合格产品141批次,合格率94.63%;不合格产品8批次,不合格率5.37%。
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等相关措施,并依法进行处理。同时,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不合格产品所涉及的标称企业、产品名称和不合格指标为:
1.庆云县安巷餐馆经营的油条经检验铝的残留量不合格。
2.庆云县景田老豆腐店经营的油条经检验铝的残留量不合格。
3.德州市陵城区兆朋早餐店经营的韭菜经检验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克百威(克百威、3-羟基克百威之和)不合格。
4.陵城区滋镇汇佳大酒店经营的豆芽经检验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合格。
5.齐河县立霞大蒸包店经营的自消毒小碗经检验大肠菌群、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
6.平原县汇文中学李建餐厅经营的自消毒盘子经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
7.禹城市友杰水饺刀削面馆经营的自消毒碗经检验大肠菌群、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
8.乐陵市隆盛客火锅店经营的尖椒经检验杀扑磷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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