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30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布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2019年第10期)。信息显示,2019年6月,该局组织对全市生产、流通、餐饮、网络4个环节的水产品、肉制品、粮食加工品、保健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等30大类,共计512批次食品样品开展监督抽检,检出不合格样品7批次。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新景路2号一厂三楼厦门惠好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管师傅”珍珠米汉堡(照烧腿排)(生产日期:2019年05月23日),大肠菌群检出值为5.0×102CFU/g,5.9×102CFU/g,4.2×102CFU/g,5.4×102CFU/g,5.4×102CFU/g,标准规定为n=5,c=1,m=10,M=100。检验机构为厦门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2、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霞阳西路292号之三店面厦门市海沧区优丽鑫雅桶装水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厦门岳口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岳口”岳口天然矿泉水(生产日期:2019年05月13日),溴酸盐检出值为0.023mg/L,标准规定为<0.01mg/L;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45CFU/250mL,标准规定为0,合格;1,进行第二次检验,n=4,c=1,m=0,M=2;≥2,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3、厦门市海沧区沧湖东一里282号101单元之二厦门乐海百货有限公司绿苑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厦门建南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天然矿泉水(335ml)(生产日期:2019年03月12日),经厦门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检验发现,其中溴酸盐检出值为0.054mg/L,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0.01mg/L。厦门建南矿泉水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4、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内厝澳路351号厦门市思明区东风坡餐饮店购进的豇豆(购进日期:2019年05月17日),克百威检出值为0.12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检验机构为厦门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5、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黄庄路190号一楼之二厦门市集美区黄鹤厨嫂饮食店购进的标称特产四川干货供应的枸杞干(购进日期:2019年05月27日),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6.21g/kg,标准规定为≤0.1g/kg。检验机构为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6、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围里村1650厦门市湖里区和松光餐饮店销售的油条(加工日期:2019年05月28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726mg/kg,标准规定为≤100mg/kg。检验机构为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7、厦门市海沧区滨湖一里208号,正元新都汇301、302单元厦门市临家社区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海沧店购进的冰鲜黄花鱼(购进日期:2019年04月25日),经厦门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检验发现,其中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1.98×103μ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100μg/kg。厦门市临家社区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海沧店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福建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上述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已通知厦门市生产、经营企业所在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时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立即采取封存不合格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