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2019年7月8日发布的通告,近期,在该局组织开展的化妆品监督抽检中,发现7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1批次化妆品成分与产品批件及标签标识不符。有关情况如下:
一、在南通市崇川区为美而生日用品店抽取的,标示为苏州诗妍生物日化有限公司生产(委托方:苏州绿叶日用品有限公司)的“EASYLOVE?简·爱花漾香水”,批号/生产日期:7122605ALL,经检验,邻苯二甲酸双(2-乙基己基)酯不符合规定(检验报告编号:JS2018HP0492)。
二、在南通市崇川区为美而生日用品店抽取的,标示为苏州诗妍生物日化有限公司生产(委托方:苏州绿叶日用品有限公司)的“EASYLOVE?简·爱明星香水”,批号/生产日期:7113001ALL,经检验,邻苯二甲酸双(2-乙基己基)酯不符合规定(检验报告编号:JS2018HP0493)。
三、在淮安市洪泽县高良涧镇亚洲洗化用品经营部抽取的,标示为深圳市悦华龙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迪诗兰?热恋香水”,批号/生产日期:A171316,经检验,邻苯二甲酸双(2-乙基己基)酯不符合规定(检验报告编号:JS2018HP0511G)。
四、在淮安市康优美药店有限公司抽取的,标示为上海乐宝日化有限公司(委托方:上海爱法贝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优雅晚香玉香水”,批号/生产日期:LB20141121,经检验,邻苯二甲酸双(2-乙基己基)酯不符合规定(检验报告编号:JS2018HP0513)。
五、在盐城市亭湖区三福服饰店抽取的,标示为深圳市悦华龙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魅恋?绿光精灵.香水”,批号/生产日期:A181430,经检验,邻苯二甲酸双(2-乙基己基)酯不符合规定(检验报告编号:JS2018HP0523)。
六、在扬州荣芳化妆日用品厂抽取的,标示为扬州荣芳化妆日用品厂生产的“荣芳洗发液(贵宾专用)”,批号/生产日期:无。经检验,菌落总数不符合规定(检验报告编号:SZ2018HC0209)。
七、在扬州奇丽化妆品有限公司抽取的,标示为扬州奇丽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yirenya马鞭草护发素”,批号/生产日期:无,经检验,菌落总数不符合规定(检验报告编号:SZ2018HC0230)。
八、在南京屈臣氏个人用品商店有限公司南通桃园路分店抽取的,标示为高宝化妆品(中国)有限公司生产的“清爽水润每日防晒露”,批号/生产日期:AS24F01B,经检验,检出标签标识和批件中未标示的成分:水杨酸乙基己酯(检验报告编号:CZ2018HC0062)。
被抽样单位所在地监管部门已及时对上述8批次产品进行了下架、停止销售等风险控制措施,并依法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