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22号),涉及北京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北京蜜爱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荔枝蜜
(一)抽检基本情况。北京蜜爱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荔枝蜜(生产日期为2019-01-10,规格型号为500g/瓶),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规定。
(二)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北京蜜爱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北京蜜爱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15日共购进上述批次规格的产品200瓶,销售30瓶,未销售的产品已办理退货,无库存。
(三)对不合格食品,北京蜜爱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主动停止经营,并采取召回措施。
二、北京金凌蜂贸公司生产的荔枝蜜
(一)抽检基本情况。北京金凌蜂贸公司生产的荔枝蜜(生产日期为2019-01-10,规格型号为500g/瓶),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规定。
(二)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北京金凌蜂贸公司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北京蜜爱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北京金凌蜂贸公司共生产上述批次荔枝蜜204瓶,其中4瓶用于成品出厂检验,其余200瓶全部销售给北京蜜爱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三)对不合格食品,北京金凌蜂贸公司主动停止生产,并采取召回措施。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12日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