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抽检信息称,为保障厦门市食品消费安全,根据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2019年5月,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市生产、流通、餐饮、网络4个环节的淀粉及淀粉制品、肉制品、粮食加工品、保健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等31大类,共计1020批次食品样品开展了监督抽检,检出不合格样品13批次。其中生产环节监督抽检265批次,4批次不合格;网络食品监督抽检185批次,2批次不合格;餐饮环节监督抽检153批次,5批次不合格;流通环节监督抽检396批次,2批次不合格;保健食品21批次全部合格。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西柯镇美人山一里25号2104室厦门市同安区陈逸风海产干货店(淘宝:出口型海产品批发零售)销售的标称苍南福顺水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龙海发”龙海发海蜇头(生产日期:2019年05月09日),线虫幼虫检出值为检出(脱蛋白膜的受精蛔虫卵),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检出值为563.2mg/kg,标准规定为≤500mg/kg。检验机构为福建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2、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体育中心配套设施羽毛球馆西侧1-3号厦门市同安区印象蜀之味中餐厅销售的标称湘阴百湘源食品厂生产的“食掌柜”秘制干锅兔(生产日期:2019年03月20日),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1.3g/100g,标准规定为≤0.25g/100g。检验机构为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嘉禾路399号A409-410福建周游食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嘉禾分公司购进的菠菜(购进日期:2019年04月26日),毒死蜱检出值为1.0mg/kg,标准规定为≤0.1mg/kg。检验机构为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4、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新安村北片536号之二厦门市海沧区刘大伟包子店销售的油条(加工日期:2019年04月29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874mg/kg,标准规定为≤100mg/kg,检验机构为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5、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侨英街道孙厝乐安北里196-1-103厦门市集美区腾晨龙早餐店销售的油条(加工日期:2019年04月26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415mg/kg,标准规定为≤100mg/kg。检验机构为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6、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祥福五里23号汇景新城中心9#楼(商铺6#)4层415、416、417室厦门市翔安区汇聚库克餐饮店购进的菠菜(购进日期:2019年04月25日),克百威(克百威及三羟基克百威之和)检出值为0.175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检验机构为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7、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高崎海堤路2251号4楼厦门回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卤信”卤鸭脖(生产日期:2019年04月09日),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1×104CFU/g,1.4×104CFU/g,1.6×104CFU/g,1.5×104CFU/g,5.7×103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4,M=105;大肠菌群检出值为4.4×103CFU/g,2.2×103CFU/g,1.6×103CFU/g,3.2×103CFU/g,1.6×102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M=102。检验机构为厦门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8、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马銮路21号厂房二层之十三厦门阿燕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阿燕姐”熏鹅(微辣)(生产日期:2019年04月08日),大肠菌群检出值为1.5×102CFU/g,1.2×102CFU/g,1.3×103CFU/g,3.8×102CFU/g,1.3×103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M=102;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2×104CFU/g,1.2×104CFU/g,1.2×104CFU/g,1.0×104CFU/g,1.3×104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4,M=105。检验机构为厦门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9、厦门市湖里区宜宾路60号之5厦门市加亿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龙岩花生(生产日期:2019年4月1日),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044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10、厦门市同安区美禾六路10号一楼厦门五花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同安分厂生产的美人菜圃(生产日期:2019年04月04日),经厦门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0.2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不得使用。厦门五花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同安分厂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11、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95号之一101室厦门津涎洪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淘宝新西兰小溪)销售的标称厦门绿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帝”本港墨鱼(墨鱼干)(生产日期:2019年02月26日),经福建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检验发现,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为0.13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不得使用。厦门绿帝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12、厦门市思明区镇海路中华城地下1层厦门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中华城店销售的标称福建爱乡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酸奶活面包(酸奶味馅)(生产日期:2018年12月22日),经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38g/100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0.25g/100g。福建爱乡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13、厦门市思明区镇海路中华城地下1层厦门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中华城店销售的标称福建爱乡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乳酪面包(乳酪味馅)(生产日期:2018年12月28日),经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30g/100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0.25g/100g。福建爱乡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对上述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函告生产企业所在地岳阳市、温州市、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所在地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结果。通知我市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不合格食品及时核查处置,查清相关生产企业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责令相关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