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4日,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监督抽检信息通告称,近期,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中山市食品经营环节的两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具体包括食用农产品、饮料共59批次。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8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本期检验机构为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本次抽检食用农产品24批次,不合格1批次;抽检饮料35批次,全部合格。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中山市西区月美蛋档销售的洋鸡蛋,氟苯尼考检出值为43.8μg/kg,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使用的要求。
据介绍,氟苯尼考为广谱抗菌药物,一般为动物专用抗菌药,自研究成功以后立即得到广泛应用。一般由于饲料添加或者家禽疾病治疗导致残留积累在家禽体内。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规定,该类药物在禽类肌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00μg/kg,但产蛋的家禽禁用。长期食用氟苯尼考残留超标的食物,对人体健康有一定风险。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要求经营者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严格索票索证、控制食品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出,食品经营者要自觉履行食品安全责任,主动学习食品安全知识,严格执行采购索票索证制度,做好进销货台账,保障销售食品的安全。
同时,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要主动保存好购货票据,按照食品要求的条件进行保存和处理,确保饮食消费安全。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期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投诉电话12345。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