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全国两会及3·15期间全省“双随机、一公开”市场集中整治行动儿童玩具、书包及家具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的公告》。据公告,1批次儿童玩具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儿童玩具产品质量专项监督共抽查了30家企业,有20家企业未抽到样品,其中,停产停业5家、未生产抽查范围内的产品12家、注册地未找到该企业3家。实际抽取了郑州、周口、南阳3个省辖市和永城1个省直管县(市)10家企业生产的10批次儿童玩具产品。经检验,有9批次产品符合标准要求,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专项抽查依据QB/T1095-1991《玩具硬塑件通用技术条件》、GB/T9832-2007《毛绒、布制玩具》、QB/T2362-1998《电动玩具通用技术条件》、GB5296.5-2006《消费品使用说明》、GB6675.1-2014《玩具安全第1部分:基本规范》、GB6675.2-2014《玩具安全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GB6675.3-2014《玩具安全第3部分:易燃性能》、GB6675.4-2014《玩具安全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及《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国两会及3·15期间全省“双随机、一公开”市场集中整治行动玩具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对儿童玩具产品的标志、外观、边缘、尖端、透明防护件强度、外壳强度、小零件、音响强度、电池盒、填充料、填充质量、拼缝牢度、缝纫质量、塑料件质量、色差、不可拆卸塑料小零件、对称性、塑料包装袋、特定可迁移元素最大限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主要涉及锐利边缘项目。抽查结果见附表1。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专项抽查中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