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原上海市质监局官网获悉,近期,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市生产、销售的婴儿床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本次共抽查15批次,经检验,2批次产品不合格。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的是:QB2453.1-1999《家用的童床和折叠小床第1部分:安全要求》、QB/T2453.2-1999《家用的童床和折叠小床第2部分试验方法》、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细则》,对产品的下列安全指标项目进行了检测:结构要求、床铺面要求、旁板与床头要求、童床稳定性试验和纺织面料中游离甲醛含量。同时对产品下列性能指标项目进行了检测:材料要求、童床铺面冲击试验、旁板板条弯曲试验、旁板或旁板板条冲击试验、框架和紧固件垂直静载荷试验、框架和紧固件耐久性试验、使用说明和标志。
本次抽查发现有2批次产品的安全性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不合格的项目为:旁板与床头要求;同时该2批次产品的使用说明和标志项目也不合格。
旁板与床头要求项目主要测试旁板与床头的高度、间隙、强度,目的是为了防止婴幼儿翻越婴儿床导致跌伤,或者由于间隙过小或过大,导致婴幼儿头、四肢、手指夹伤或窒息。
使用说明和标志项目是检测产品信息、产品安装使用说明和警示标语等是否规范。内容不完善将无法给消费者提供婴儿床的正确安装和合理使用说明,产生一系列不必要的风险,如错用、误用或者因疏忽引起的安全隐患。
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将移交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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