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记者从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加强药品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了药品抽验工作,发现部分药品不符合规定,并对不符规定的药品进行了查处。
在抽验工作中,从旬邑县医院和山阳县医药药材有限责任公司的检品中查出4种药品不符合规定。具体情况如下:旬邑县医院检品中,安徽药知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60302批号决明子、171101批号蒲公英、170501批号炙淫羊藿不符合规定;山阳县医药药材有限责任公司检品中,安徽药知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71201批号葛根不符合规定。
据了解,在查处的4批次药品中,不符合规定项目主要为性状、检查、含量测定等。对本次抽验结果不符合规定药品涉及的相关单位,相关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采取了必要的控制措施,正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记者张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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