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表明:没有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就没有中国高铁、核能、新一代移动通信、航空航天、互联网等领域的一批自主知识产权关键技术;没有严密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就没有华为、阿里巴巴、腾讯等众多优秀的科技与文化领军企业。中国要把核心技术掌握在自己手上,必须高举知识产权保护的旗帜;中国要进一步扩大开放,必须完善知识产权保护这一国际经贸体制的“标配”,让“引进来”的国外投资者和技术转移者吃下定心丸,让“走出去”的中国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迈向国际产业高端。
当今中国已经成为互联网应用大国,互联网既“链接”着产业、城市、政府,也“链接”着亲情、文化、消费。互联网信息产业智慧高度密集,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这个产业生存和发展的“金钟罩”。中国要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释放信息消费潜力,必须练好知识产权保护的“铁布衫”。面对互联网快速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知识产权保护新挑战,全社会以高度的共识与实际行动创造了“司法+行政+技术”三位一体的知识产权保护中国模式,成效显著。
世界经济数字化转型是大势所趋,在新一轮技术革命的冲击下,全球都在思考数字时代的制度规则,探索在线纠纷解决机制,努力实现数字正义。中国应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的应用优势,一方面,针对新技术革命时代知识产权保护新情况、新问题,不断优化体制机制保障;另一方面,还要积极参与和推动国际治理新规则的形成。
在国家战略上,要研究在国家层面成立跨部门的工作机构,统筹谋划知识产权战略适时调整问题,及时提出法律立、改、废、释方案,增强法律法规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加强知识产权立法与反不正当竞争、对外贸易等制度的配套衔接,实现充分救济;强化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及时出台审理涉网知识产权案件的司法解释,优化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程序;妥善处理自治与管制的关系,完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机制,处理好行政与司法保护的关系;此外,还要将企业的成功经验和技术提炼上升为行业标准,在产业内进行推广。
在国际层面上,宜广泛交流中国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的经验、创新机制,以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维护者、参与者与建设者的积极姿态,推动中国经验向全球共识转化,为知识产权全球治理体系变革贡献中国方案。作者:吕忠梅(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委、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