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原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获悉,2018年4季度,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对济南市流通领域经销的民用水暖煤炉、民用采暖煤炉等民用炉具类商品进行了法定抽查检验。
本次抽检主要依据GB16154-2005《民用水暖煤炉通用技术条件》和民用炉具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重点检测了民用炉具结构、外观要求、炉体制造要求、安全使用要求、烟尘排放、水套等与人民安全密切相关的强制项目。依法判定不合格民用炉具商品5个批次。不合格项目为水套-钢板厚度-外壁、炉体制造要求-进水口通经、炉体制造要求-出水口通经、安全使用要求-警示说明要求-警示说明宽度、安全使用要求-警示说明要求-警示说明长度。水套厚度不合格会影响商品的使用寿命,商品在使用中产生的水垢会影响水的循环,降低取暖效果;安全使用要求不合格,易存在导致消费者误使用和误操作的风险。
目前,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对本次抽查检验中销售不合格商品的4家经营者进行立案调查,并责令销售此次不合格商品的经营者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立即采取警示、召回等措施。
济南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凡是本市流通领域经营者销售与本次公示不合格商品名单中同一商标的同一规格型号的商品,应当自公示之日起立即停止销售。已经采取措施消除危险,并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可继续销售。各级监管部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对没有对不合格商品采取措施的,将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同时,对向济南市流通领域提供不合格商品的生产企业,也已通过《通报函》形式通报给生产企业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选购到不合格民用炉具商品时,可及时拨打12345进行举报。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流通领域民用炉具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不合格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