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房产业主可以掌控如何使用并维护自己的物业一样,知识产权的所有人们也有权为这种资产提供保护。而知识产权正是人类思维的创造成果。
作为一种知识产权,专利可以为某项发明的所有人或者申请人提供独占性的权利。整体来看,专利可以让其所有人拥有掌控他人如何使用自己发明的权利。不过,为了获得保护,发明的信息也需要在相关的专利文件中对外进行公开。对于需要获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方法而言,其必须要充分满足下列三个条件:新颖性,这意味着该发明应该是全新的,且在此前从未被外界所知;非显而易见性,这个表示该发明不应该被人们很轻易地搞清楚原理,即该发明应该是充满创造性的,或者是对现有技术、产品以及方法所做出的改进;工业实用性,这条的意思是该发明必须要能够投入到实际的应用环节之中去。在提交专利申请之前,有关方面还需要开展检索工作。这种检索工作也被称为可专利性检索或者现有技术检索,其主要是根据上文提到的各项标准来对专利申请进行评估。
在印尼,该国的专利局还有一个别称,叫做“知识产权理事会”。
在印尼国内,这里有两种不同的专利类型,即简易专利与普通专利。简易专利的保护期较短,只是从发出简易专利信函之日起后的10年内。印尼在确定专利优先权时会采用“申请在先”的原则。简易专利程序只能适用于产品,而非方法。相较而言,普通专利程序则可同时适用于产品与方法。而且,普通专利的保护期长达20年,远高于简易专利。印尼专利的官方网站会提供申请人所需的审查流程示意图、表格以及收费标准等,从而帮助人们更快地了解到各类信息。
在印尼,发明人与其代理律师均可提交专利申请。不过,如果其他人已经抢先于真正的发明人提交了专利申请,那么发明人还需要提交确凿的证据与声明文件来证实其才是应该享受上述专利发明申请权利的一方。
如果提交申请的某件发明是雇员在完成其工作时创造出来的,那么其雇主必须要事先签署好相关的劳动合同,并明确规定出雇主享有该发明的一切权利。这些举措有助于降低以及解决可能在未来出现的各种纠纷。当然,劳动协议中的措词也应该以一种令双方都能看懂的方式出现。如果协议中写着雇员“将把该发明中的权利转让给公司”这种字样,实际上并不意味着雇主就直接享有相关的权利。这种措施只能证明雇员同意该协议的规定或者同意在未来对外转让自己的权利。与此相反,如果劳动合同明确注明雇员“特此将转让自己的权利”的话,那么这就表明其发明权利将会自动转让给雇主。由于协议的措施非常之重要,因此建议有关各方在未最终签署之前一定要认真地检查该协议中的每一个细节。如果雇员与雇主所签订的协议并未提到或者写清楚雇主发明的归属问题,那么雇主可能无法获得上述权利。如果协议已经提到雇员会将自己的权利转让给雇主的话,那么双方在签署劳动合同前应该先在上述协议中写上自己的大名。否则的话,雇主必须要再对此事认真考量一下,并尽可能与雇主再签订一份附加的协议或者条款。而且,雇主一定要重点斟酌那些较为重要的条款,而不是只关注一些旁枝末节。此外,为了让协议内容变得更加清晰,雇主还可以在协议中加入附录部分,在其中明确指出雇员此前所创造出发明以及相关权利也会转让给该名雇主。同时,雇主也可以让雇员指出其此前所创造发明的特点,从而让双方能够明白当前研发工作与此前的不同之处,从而避免在未来出现不必要的纠纷。(编译自:www.monda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