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一张举世瞩目的黑洞照片发布之后,主打“正版商业图片”的视觉中国却因此陷入版权风波之中。
有网友发现,4月11日,视觉中国网站上出现了昨晚公布的人类史上首张黑洞照片。照片被打上“视觉中国”的标签,并注明此图如用于商业用途,请致电或咨询客户代表。
在网友与视觉中国客服的沟通截图中,客服称平台拥有“黑洞”图片版权,可以用于编辑的途径,但不可商用。
4月11日下午,视觉中国官方微博就“黑洞照片风波”回应称,“黑洞”照片属于Event Horizon Telescope组织,视觉中国通过合作伙伴获得编辑类使用授权。
视觉中国创始人称“非独家授权”
“这个授权是一个非独家的授权,这个组织发这个(黑洞)照片需要通过好多渠道分发出去的,我们就是其中一个渠道。”视觉中国创始人柴继军向南都记者表示,黑洞图片是经法新社授权后获得的,且该授权为非独家授权。
南都记者从视觉中国的“黑洞”图片页面获悉,图片右方配有视觉中国的水印,图片基本信息显示,仅供编辑使用。“该图片根据版权人要求只能用于新闻编辑传播使用,未经许可,不能作为商业类使用。”视觉中国的声明中列举了商业使用的一般使用场景,包括广告、促销等,视觉中国并未获得该图片商业用途的权利。
遭团中央质疑视觉中国道歉
在“黑洞”图片风波之后,共青团中央在微博附上了视觉中国网站上的国旗、国徽照片,并点名视觉中国:“国旗、国徽的版权也是贵公司的?”此后,中国警察网、深圳交警以及超50家企业同样发布微博质疑视觉中国。
在视觉中国官网上,国旗国徽图片的图片使用说明显示,此图片是编辑图片,如用于商业用途,请致电或咨询客户代表,版权所有为视觉中国,国徽图片页面的价格提示称“用于内文不低于150元,整版跨页不低于500元,杂志封面不低于1000元,商业使用价格另议。”
视觉中国官方微博在随后发布的致歉声明中称,平台上的国旗、国徽图片由视觉中国签约供稿人提供,平台负有审核不严的责任,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审核。目前已下线不合规图片。
与此同时,南孚电池、凤凰网科技、苏宁易购、360网站、健力宝饮料、海尔公司、阿里健康、长虹集团、携程旅行等超50家企业在微博上表示疑惑———为什么企业产品或广告等图片均被收录进视觉中国的图库?
“警徽及其图案不得用于商标、商业广告。”中国警察网在微博点名视觉中国,并附上其网站上的警徽图片。深圳交警同样在微博上称,“铁骑也成别人家的了!”同时,微博附上了视觉中国网站上的深圳交警出警照片。
视觉中国在图片版权问题上一直备受争议。去年7月曾批评过视觉中国商业模式的经纬中国创始人张颖下午发微博称:“世界是你们的,也是我们的,但是归根结底是视觉中国的。”
追问
1
黑洞图片版权到底归谁?
视觉中国官方微博于4月11日下午回应“黑洞照片风波”称,“黑洞”照片版权属于Event Hor-izon Telescope(下称“EHT”)组织,视觉中国创始人柴继军向南都记者证实,平台是通过法新社获得了“黑洞”图片的编辑类使用授权,属于非独家授权。
南都记者从欧洲南方天文台官网获悉,这张被称为“人类首张黑洞照片”发布于4月10日15时07分,由八个地面射电望远镜组成的观测阵列专门用于捕捉黑洞图片。该网站的版权声明部分则指出,除非做了特别说明的内容,所有在网站上公开发布的图像、视频、音乐等内容均根据“知识共享”国际许可协议4.0版本进行许可。
2
打水印是宣告版权归属吗?
4月11日下午,视觉中国创始人柴继军向南都记者表示,水印均系自动生成,仅是平台的一个保护措施。“一张照片上打了你的水印就是你的版权吗?这个不代表什么。每一个水印是平台自动生成的,这是一个保护措施,你也看到有些人直接拿走就用了。”柴继军称,他认同任何一部作品都拥有版权的观点,有企业在商业推广中使用黑洞图片的行为并不规范。
水印是伴随着网络时代流行起来的署名方式,“水印设置的初衷应是方便作者署名,以便图片使用者明确图片出处,使用时正确署名或是在必要时候寻找到著作权人。”据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及法律事务部(广州)主任牟晋军介绍,法院在实践中通常认为“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2019年1月,“抖音”诉“伙拍”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判决生效的消息引发关注。北京互联网法院根据该案件衍生出的法律问题发布了司法建议书,认为平台水印表示了传播者的信息,也已成为短视频行业的行业惯例。水印更具备表明某种身份的属性,其中用户ID水印表示了制作者的信息,更宜认定为权利管理信息。这项认定对于通用水印署名的其他行业亦有借鉴意义。
“黑洞图片风波”发生后,部分机构、单位就视觉中国上带有水印的图片质疑称,平台是否对此类“打上标签”的图片都享有版权?
就图库平台而言,图片在上传时会自动署名,目前完全依靠水印认定作者身份的做法也受到了质疑。在牟晋军看来,图库平台标水印的行为,目的十分明显,“无非是想坐收渔翁之利,非作者却在图片上署名的行为,实际上侵犯作者的署名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等,若作者真正追究,侵权人难逃责任。目前图片平台被著作权人起诉的案件也十分常见。”
3
公众属性是否会使作品丧失版权?
4月11日,中科院院士武向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提出,黑洞照片一经发布,全世界都可以使用,但需要标注图片来源。柴继军则表示,黑洞图片因为其特有的公众属性、科普意义,可以说已经丧失传统意义上的版权。
这次引发围观的首张黑洞照片的背后是来自全球各地的200多名科研人员的努力。尽管黑洞照片具有高度科学意义,但牟晋军认为基于其作品的属性,是否为全人类所用仍需著作权人表态。
“这种具有高度科普意义的作品,影响巨大,作者在保留所有权的情况下,放开使用也未尝不可,限制其传播反而不利于推动人类文明发展。”牟晋军说。用认同每部作品都拥有版权的观点,在他看来,包括“黑洞照片”在内的各种类型作品,无论其本身是否具有科普意义、教育意义,均不影响其作品的性质。“既是作品,当然受著作权保护。我国《著作权法》中以列举形式规定了合理使用的类型,超出范围的使用尤其是商用,均难逃侵权认定。即便是合理使用,也要规范署名。”
4
图库平台维权为何被指“流氓”?
在业内人士呼吁完善原创图片保护机制、加大赔偿力度的同时,也有另一种质疑声,称视觉中国等平台要价过高,不乏“钓鱼式”维权、“勒索式”维权。
南都记者查询获悉,视觉中国背后的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下称“视觉中国公司”)近年来频频陷入版权纠纷。
其89次因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而起诉他人或公司;25次因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而被他人或公司起诉;2次因网络侵权责任纠纷而起诉他人或公司……其投资的北京汉华易美图片有限公司也曾因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而起诉他人或公司。
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董媛媛向南都记者表示,“勒索式”维权并非法律用语。“我认为这个概念的出现,其实是目前市场对摄影作品等无形财产估值存在不确定性与不统一性,无形财产自身价值也存在不稳定性。”
“‘勒索式’维权”从措辞上看属于不正当行为,从权利方的角度而言,维权要遵循合理合法的原则,不能过分或过度维权;从被控侵权方的角度而言,要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不能随意侵犯,对于他人的恶意诉讼和过度维权,应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广东正平天成律师事务所律师、专利代理人高全龙表示,”勒索式“维权与正常维权的区别在于维权方式是否合理合法。采写:南都记者秦楚乔张雅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