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到,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促进发明创造和转化运用。
2018年以来,广东省司法厅在健全普法责任制,推动知识产权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律师队伍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法律服务,发挥公证、司法鉴定参与知识产权保护的作用,提供知识产权领域的调解服务及法规修订等方面采取多项措施,有效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健全普法责任制全面开展知识产权法治宣传教育
省司法厅结合全省“七五”普法,通过举办法治讲座、有奖知识竞答、张贴宣传挂图、赠送知识产权法律书籍、开展集中咨询、法治报告等形式,突出宣传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方针政策和原则立场、保护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典型案例及启示等方面的内容,提高全社会公民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健全知识产权普法责任制,建立知识产权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工作报告制度等,加强社会监督,引入第三方对相关部门普法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客观科学评估;推动各级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群众结合各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开展知识产权法治宣传教育,自觉承担知识产权普法工作责任;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打造以报刊、电视、网络、手机客户端等为载体的法治宣传平台,建设法治宣传教育云平台,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共享。
引导律师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法律服务
省司法厅成立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委员会,积极参与知识产权立法工作;制定了知识产权领域律师业务规则和指引,规范律师办理知识产权案件的执业活动。同时,还建立了涉外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和涉外知识产权律师库,首批10家律师事务所和36名律师入库。鼓励律师代理涉知识产权保护诉讼与非诉讼案件和各类专利申请,支持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2018年全省办理涉及知识产权的民事案件代理和非诉讼法律事务19000多件。
广东各地广泛组织律师开展保护知识产权法治宣传“七进”活动,提升企业和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知识产权自我保护意识;鼓励和引导各地市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结合“3.15”“4.26”等时间节点,开展多种形式的涉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咨询和法治宣传活动。
培育公证、司法鉴定机构参与知识产权保护
省司法厅遴选广州市南方公证处、深圳市深圳公证处和珠海市金湾公证处为知识产权保护公证业务示范公证机构进行培育。部署全省公证机构围绕“倡导创新文化,尊重知识产权”主题,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公证宣传活动。省司法厅还出台多项公证机构服务民营企业创新有关措施,例如出台《广东省公证机构服务民营企业十条措施》,通过保全证据等方式实现对民企创新产品发明、专利和外观设计的有效保护。
2018年,省司法厅培育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机构4家,司法鉴定人60名。全省共办理知识产权司法鉴定64宗,知识产权保护公证58857件。
全面提供知识产权领域调解服务
全省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围绕以知识产权领域为重点,积极推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建设。截至2018年底,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东莞、中山、阳江、肇庆等9地市共建立15个知识产权调解委员会,全年共调解354宗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涉及金额约800万元。
省司法厅不断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化解机制,例如,指导知识产权调解组织与法院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诉调对接机制;积极推动与知识产权法院、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联动合作机制;推进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咨询专家库建设,建立专家咨询机制,为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开展具体调解工作提供专家咨询意见和调解建议。
广东是律师资源大省,省司法厅充分发挥律师调解的专业优势,积极参与知识产权调解工作,有效缓解司法审判压力。省、市两级律协均设立了律师调解中心,组建包括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成员、知识产权律师讲师团成员和民商事、知识产权领域专业优势比较突出的律师在内的律师调解员库,供各级人民法院和当事人选择。广州市司法局与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联合建立全国首个律师驻知识产权法院调解工作室,2018年该工作室调解案件800余件,成功调解撤诉65件。
广东省司法厅大力推动商会调解组织建设,发展商会调解员队伍,形成具有商会特色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打造有影响的广东商会人民调解服务品牌。2018年,全省14个地级市建立了商会调委会。
此外,2018年,省司法厅发挥统筹规划立法的职能,从合法性、可行性、技术规范等方面,对《广东省专利奖励办法》作出全面审查和修改完善,完善优化广东专利奖的申报和评审制度,下一步将做好《广东省专利奖励办法》修订稿的送审颁布工作,协助省知识产权局逐步修订有关专利奖励的实施细则,进一步优化完善专利奖励制度体系。(记者 周丹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