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知识产权法庭自2018年3月2日成立以来,遵循“倡导创新文化,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要求,不断创新知识产权审判机制,有效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促进企业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2018年全庭共审理各类知产案件5107件,人均结案420余件。郑州知识产权法庭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被国家版权局授予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一等奖,并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郑州知识产权法庭严惩涉知产刑事犯罪,加大对主犯、累犯及食品、药品、涉农、汽配等领域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财产刑适用力度;对适用缓刑和部分实刑的犯罪分子适用禁止令。宗某等28名被告人生产假冒金龙鱼、鲁花食用油案,两名主犯均被判处十年以上刑期,全案判处罚金总额高达2000余万元,该案被最高法院评为(2013年)中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所审结的吴某等被告人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一案,写入最高院(2015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
郑州知识产权法庭坚持保护自主创新。办理大批专利权、植物新品种、商业秘密、技术合同纠纷。涉及农机、新型建材、节能设备、矿山机械、种子等众多领域,有力保护了专利权人、植物新品种权人的利益,激发创新意识,提高科研工作者技术创新、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的积极性,较好地推动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办理的郑州市某机电设备商行与浙江某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侵犯专利权纠纷案;孔某、王某与浚县中华冬熟果树研究中心技术合同案,2018年入选河南省法院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件。
郑州知识产权法庭坚持通过审判工作遏制仿、傍名牌现象,维护市场繁荣。他们办理大量涉及民生的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好想你”“三全”“白象”“南街村”“信阳毛尖。龙潭”“道口烧鸡。义兴张”等一批河南省知名品牌和“云南白药”“长城”“六神”“五粮液”等全国知名商标得到了有效的保护,进一步净化了市场环境,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有力地保护了权利人合法权益。所审结的“三全”食品确认不侵权案入选最高院2016年50起典型案例。
郑州知识产权法庭还注重拓展服务渠道,助推创新发展。他们结合案件实际成立了知识产权巡回法庭、农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基地,方便当事人诉讼。在国家知识产权创意产业试点园区揭牌成立“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巡回法庭”。为方便当事人诉讼,扩大办案效果,摸索多方联动保护知识产权的机制,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强省、强国,作了有益的探索。在河南省农科院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揭牌成立“农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基地”,为更好地服务农业生产,增强涉农知产意识,促进省农业科技创新发展,探索了新路径。
针对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设立了知识产权法实践暨知识产权审判研究基地,提升法官综合素养。同时,采取走访企业、巡回授课、开庭等多种形式,主动回应社会诉求。并且利用每年的“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例,引起了全社会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广泛关注,得到了社会公众的充分肯定。(冀天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