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18年第2批车用柴油等6种大气污染防治相关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其中,本次专项抽查共抽取了郑州、洛阳、安阳、新乡、许昌、漯河、南阳、周口、驻马店、济源等10个省辖市和长垣、邓州、永城、固始等4个省直管县(市)18家企业的18批次车用尿素水溶液产品。
本次专项抽查依据GB29518-2013《柴油发动机氮氧化物还原剂尿素水溶液(AUS32)》及《河南省2018年第2批大气污染防治车用尿素水溶液产品质量河南省专项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对尿素水溶液产品的尿素含量、密度、折光率、碱度、缩二脲、醛类、不溶物、磷酸盐、钙、铁、铜、锌、铬、镍、铝、镁、钠、钾、一致性确认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经检验,有17批次产品符合标准要求,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主要涉及尿素含量、密度、折光率项目。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抽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2018年第2批大气污染防治车用尿素水溶液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企业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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