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近日,永昌县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合议庭正式成立。此举对于促进科学技术和文化事业繁荣发展,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运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该合议庭实行民事、刑事、行政“三审合一”的审判机制,合议庭成员分别由民二庭庭长、行政庭庭长、刑庭庭长组成,审判长根据案件类型确定。集中审理属于本院管辖的涉及知识产权诉讼案件,主要包括:涉及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合同、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以及不正当竞争、垄断、特许经营合同的民事纠纷案件;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就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以及不正当竞争等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行政纠纷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七节规定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杨延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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