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近日发布“2018年十大消费侵权事件”,“农村里的山寨货”上榜。关于该条的相关数据让人惊讶:中消协组织开展全国农村集贸市场调查发现,155个农村集贸市场中有87个市场存在涉嫌假冒产品,73个市场存在“三无”产品,43个市场存在伪劣产品,27个市场存在过期产品。山寨商品问题突出,山寨商品已经严重危害了农村消费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事实上,假冒伪劣产品特别是山寨产品从城市下乡,把农村当作卸货地,为时已久。几年前有个“我的山寨生活”的段子,反映了农民朋友与山寨产品相伴的“感人”生活场景——早晨起床,用“瓢柔”洗了洗头,之后泡上一桶“康帅博”方便面,抽一支“中毕”香烟,解闷儿。早餐后,穿上“报喜乌”的外套,含一块“大白免”奶糖,下楼。走进了“家福乐”超市,商品琳琅满目,有“玉老吉”“娃娃哈”“脉劫”“蒙午”,还有“丑粮液”呢!从超市出来,听到鞭炮声,又一家“背德鸡”开业了。
看似调侃,实则沉重。有人说,农村是假冒伪劣的“最后乐土”,也是打假治劣的“最后一公里”。政府一直很重视农村市场的治理工作,但效果并不如人意,问题出在哪儿?从“最后一公里”这个比喻可以看出些端倪。我们知道,我国的农村一般都是村落散居状态,与地域广相伴,交通不便,物流不畅。也就是说,这“最后的一公里”太多、太散,加起来太长,走起来太艰难了。这就与基于较多人口的农村市场拥有的巨大消费需求形成矛盾。正是有这样一个矛盾存在,就让一些不法厂商寻到了赚钱机会。他们利用农村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差、生活富裕起来之后渐渐萌生的向城里人看齐的消费冲动,大肆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赚起昧心钱。而村里的小商店店主及农贸集市的经营者也贪图眼前利益,与假冒伪劣生产厂家沆瀣一气,把农村市场搞得乌烟瘴气。
从监管部门来看,明知道农村假冒伪劣很严重,一定要下大力气管才行,但管起来却非常头痛,常会陷入纠结无奈的窘境。虽然山寨货的技术含量并不高,识辨容易,但要让村里文化程度不高的留守老人妇女掌握辨假技巧,主动举报投诉维权,却并非一件容易的事。而村里的小商店、小超市经营者,资金并不充足,自身素质也不高,有人明知是假冒伪劣产品仍进货销售。这些人法律意识淡薄,也不懂知识产权保护,因销售假冒产品被起诉后,总是不配合、不认罪,甚至在一些地方出现多个小超市业主“抱团”对抗执法人员和法院的事件。
除了面对监管对象的无奈,监管部门在执法力量上和技术上也常面临心有余而力不足的尴尬。在技术层面,光凭肉眼和经验来识别假冒伪劣产品是不行的,更多的产品必须要凭借专业化的设备来验证真伪。农村周边很少有检测机构,即使监管部门有流动检测站,但其检测能力有限,无法做到产品全覆盖,有些产品还要送至市县设备更完善的专业机构才行。送检过程耗时费力还搭钱。只有检出产品是假,费用才由销售者出。但实际上小摊贩、小店主根本承受不了大额的罚款和送检费用,执行起来就困难重重。
相比较而言,制假售假者就轻松多了。他们一般活动都很隐蔽,而且投资小,经常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而农村消费网点极为广阔、分散,基层监管部门限于人力财力,即使全员出动、天天打假,也会顾此失彼,按下葫芦又起瓢,收效甚微。考虑到违法企业更容易躲到地方保护主义的巨伞之下,监管部门农村打假治劣的工作就更难开展了。
农村打假治劣“最后一公里”难走,决不意味着就不去走,不治不管,相反,要更加用心来治,用智来管。有学者认为,农村假冒伪劣盛行,是我国一直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的逻辑产物。这种二元结构导致诸多“最后一公里”问题,其中包括城乡市场消费能力的差别,也包括实际监管力度在城乡间的失衡。因此,打假治劣应从改善这种二元结构入手。一方面,要大力构建完整顺畅的农村商贸流通体系,打通商品从城市厂家到农村商家的“最后一公里”,以利于正牌商品进入百姓家中。另外,加快农村超市的布局,从而让更多农村消费者能像城里人一样,购买商品时有更大的挑选余地。另一方面,政府监管部门要改变职能工作上的二元心态,把更多的精力放到农村去,探索符合农村实际的监管模式。多形式、经常化地在农村地区进行产品质量科学和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引导老百姓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提高农民群众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只有让所有的农民都行动起来,加入到打假治劣的行列,才能编织成一张疏而不漏的群众监督网。胡立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