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食品监督抽检质量通告(2018年第61期总第136期)。信息显示,2018年8-10月份,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禅城区、南海区、三水区流通环节组织开展了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共抽检了115批次食用农产品,涉及畜禽肉及其副产品、蔬菜、水产品、水果类、豆类、鲜蛋、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七大食品亚类,涵盖了食用农产品的所有食品亚类。经检验5批次产品不合格,问题发现率为4.35%。
本次抽检任务的承检机构为广东省制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佛山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及时对不合格食品生产及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
具体不合格产品为:(1)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森记光鸡档销售的乌鸡,不合格项为氯霉素;(2)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森记光鸡档销售的三黄鸡,不合格项为氯霉素;(3)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森记光鸡档销售的鸡肝,不合格项为氯霉素;(4)佛山市南海区郭庆贺豆腐店销售的黄豆芽,不合格项为总汞和4-氯苯氧乙酸钠(以对氯苯氧基乙酸计);(5)佛山市南海区郭庆贺豆腐店销售的绿豆芽,不合格项为4-氯苯氧乙酸钠(以对氯苯氧基乙酸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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