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流通环节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8年第27期)》。公告称,根据年度抽检计划,宁波市市场监管局于12月初对市场销售的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等进行元旦监督抽样监测工作。
本次专项监督抽检涉及余姚、慈溪、奉化、宁海和象山等5个地区,各区县抽检62批次,共310批次,抽检场所涉及批发市场、超市、小食杂店等食品经营单位。抽检品种包括豆制品29、蜂产品30、酒类30、粮食加工品31、肉制品30、食用盐40、食用植物油30、水产制品30、糖果制品30和调味品30批次。依据《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18年版)》等检测标准,经检测,发现1批次豆制品中山梨酸及其钾盐超标,1批次食用植物油中酸价不合格,总体合格率9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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