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飙歌的市民爱到KTV“露一手”,而合肥一些KTV的音乐电视作品却涉嫌侵权。1月21日,记者从合肥市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永和市场监管所获悉,该局接到举报依法查处了辖区两家KTV内的音乐电视作品,未获得音乐作品著作权人授权管理方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的使用许可。两家KTV各被处罚1万元。这也是知识产权“三合一”综合执法改革以来,全省首批著作权类知识产权“三合一”罚单
此前,合肥市高新区永和市场监管所收到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举报,称辖区两家KTV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举报人依著作权人授权管理的音乐电视作品,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执法人员调查中获悉,其中一家KTV通过包厢点歌系统中放映使用了《爱情》、《电台情歌》、《广岛之恋》、《爱相随》、《让我欢喜让我忧》等7首著作权人授权管理的音乐电视作品,却无法提供这些音乐电视作品的版权使用许可证明;与此同时,执法人员在另一家KTV则发现有17首音乐电视作品,侵犯了依著作权人授权管理的音乐电视作品。
目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相关规定,两家单位的违法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危害经济秩序,损害公共利益,同时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未产生非法经营收入,情节较轻,合肥高新区永和市场监管所对两家KTV各自罚款1万元人民币。
记者获悉,作为安徽省首个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2018年年初,为消除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分属于不同部门管理,不利于改革创新的弊端,安徽省在合肥市高新区先行开展专利、商标、版权“三合一”综合执法试点。2018年,该区全年办理知识产权类违法案件30件,罚没收入30.9万元,其中商标类29件,著作权类2件。(郜文陈、松安、陶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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