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珠宝商会发出的关于《新疆宝玉石产业知识产权保护联盟》的倡议书,引起了新疆和田玉行业的关注和回应。玉雕艺术作为中国传统工艺美术的一个类别,发展了数千年之久,形成各大流派风格,吸引着优秀创作人才。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加速了雕刻设备的换代,一件原创优秀玉雕作品,迅速被全国各地玉雕市场仿制的事件时有发生,从业人员对此呼声不断。新疆珠宝商会首发宝玉石产业知识产权保护联盟的倡议书,也是行业首次整体应对创新社会大背景下的一次努力。(本报全媒体记者吴治杰)产权保护,会让玉雕行业更有序
近日,新疆和田玉行业首次面向全行业倡导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并计划成立和田玉知识产权保护联盟。1月16日,记者采访倡议发起人新疆珠宝商会会长樊军琪。他告诉记者,几年前就有促成行业成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盟的想法。
当今社会,国家提倡创新并修改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这是和田玉行业很好的契机。和田玉行业,有从事玉雕加工、珠宝玉石首饰设计的人才,但是一个从业者从新手到独立面向社会,一般需要十多年甚至二十多年的成长时间,不少著名的玉雕大师一年只能出几件获奖作品,但市场上却有着成千上万件抄袭作品,这对原创者很不公平。
樊军琪表示,如今市场上作品同质化严重,创新力不足,源头在于抄袭和模仿是一个捷径,付出成本低,收益明显,市场又缺乏惩罚机制。在行业中,如果优秀人才的原创作品能得到保护,就会极大提高创新积极性,行业面貌会焕然一新。
樊军琪认为,和田玉原创作品引入知识产权保护,会改变现有无序的市场环境,让玉雕从业者更加受益。玉雕从业者的获奖作品、受市场欢迎的原创作品,可以授权与企业合作,进行规模化量产,既保护了市场的健康,也让原创者收益更多。产权保护,应该根据现实情况
中国玉雕大师郭海军表示,保护创新是一种很好的导向。但应该先从普及法律知识开始,让更多玉雕从业者认识到哪些行为是抄袭,哪些行为是学习。有人侵权了不自知,有人被别人抄袭了也没有想过维权。从业人员大多数法律知识薄弱,需要进行系统学习。
此外,玉雕知识产权的保护也不能过于刻板,比如说有人成功申请一件作品知识产权法的保护,实际上这件作品在很早以前就有人做过,或者说大家都在做同样题材的作品,它的艺术源头是一样的,只不过你先去申请保护,别人就不能做了,这样也会不利于行业发展。
他认为,知识产权保护的是一种创新作品,而不是某项玉雕技术。中国玉雕发展有着数千年的历史,玉雕技术和文化一脉相承,有的玉雕技术在历史长河中遗失,又经后人研习揣摩复原,有的是自古就有的技术,只不过很少有人在做,也不能作为产权保护,这样不利于行业的发展,但濒临失传的技术可以作为非遗传承项目来扶持,而不是限制其他人来做。
对于年轻从业者,非恶意的模仿和学习,行业应该抱有宽容的心态,而不能以产权保护为由,阻碍年轻人的发展。当然对于已经成名,具备独立设计能力的玉雕师来说,抄袭与模仿除了应受到法律惩罚外,行业也应该取消名誉称号。侵权标准,还需行业自我完善对于玉雕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新疆80后玉雕大师卞宇杰也有自己的看法。
他表示,刚从业时看到好的作品就想去学习、模仿,这是年轻人的必经之路,因为工艺和理念的问题,年轻人再模仿也达不到原创者的高度,但却可以体会原创者的设计理念和作品精华,这就是学习的过程。
现在他的一些作品照片也会被某些平台未经授权使用,自己觉得挺高兴,因为只有做的好才会被别人使用或者模仿,但同时也感觉没有被尊重。在没有评上省级玉雕大师以前,有客户要求按照某大师的作品再做一件,他也会考虑去模仿,但随着对玉雕认识的提高,如今不会再有完全模仿和抄袭其他大师作品的想法。
卞宇杰表示,行业呼吁大家一起来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这是一种好的趋势,它会让每个用心雕刻的人受到尊重,让他们的付出得到更好的回报。
一位从业多年的玉商告诉记者,一些玉雕从业者模仿名家作品时,会换一种原料,略作一个小改动,这样做是否侵权?
樊军琪告诉记者,由于玉雕创作的复杂性,判断一件作品是否侵权还需要从多方面分析,看相似程度是否达到侵权的标准。而标准的制定还需要行业结合法律来进行自我完善。倡导和田玉行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刚开始的确会有很多困难和问题。相信在创新社会的背景下,有法律支撑,有行业努力,这一目标会逐渐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