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反侵权假冒创新战略联盟在北京召开发布会,就福州中院针对高通诉苹果侵权一案做出的禁令裁定应得到切实执行发表声明。声明指出,苹果公司对中国法院依法作出的生效裁定应当尊重,并根据裁定自觉履行禁令,而不是凭借其超级经济实力和影响力来蔑视中国法律。
苹果公司应尊重法院裁定自觉履行禁令2018年12月10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高通公司的申请,依法做出诉中禁令裁定书,要求苹果公司立即停止针对Qualcomm两项专利的、包括在中国进口、销售和许诺销售未经授权的产品的侵权行为。相关产品包括iPhoneX在内的七款iPhone手机。早在2018年7月,所涉的两项专利已经在专利无效程序中被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有效。
发布会上,中国反侵权假冒联盟知识产权保护研究院院长丛芳宣读了中国反侵权假冒联盟关于福州中院针对高通诉苹果侵权一案裁定应得到切实执行的声明。声明指出,苹果公司作为在中国市场获得了巨大利益的全球最知名公司之一,对中国法院依法作出的生效裁定应当尊重,并根据裁定自觉履行禁令。这不仅有利于中国法治的建设,也对维护苹果公司在全世界,特别是中国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至关重要。如果苹果公司继续无视生效裁定,继续不履行该裁定,本联盟将支持高通公司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促使该裁定切实得到执行。
中国逐渐成为国际知识产权争端解决“优选地”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中国市场巨大。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中国的态度始终是明确而坚定的,对国内外企业一视同仁、同等保护。国际企业在中国的投资可以取得很好的回报,其知识产权也一样能同等得到充分保护。无论哪个国家的知识产权权利人选择在中国诉讼,都能得到公正的判决。
2014年年底,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相继设立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初步探索出一条中国特色知识产权专门化审判道路。2017年起,南京、苏州、武汉、成都、杭州、宁波、合肥、福州、济南、青岛、深圳、天津、郑州、长沙、西安、南昌、长春、兰州18个中心城市先后设立知识产权法庭。2019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揭牌,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布局正在不断优化。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知识产权制度的日益完善,标志着中国对外开放的脚步。改革开放初期,一些外资企业对自己的权利能否受到保护心存疑虑。几十年过去,外资企业成为中国知识产权制度不断完善的亲历者。据统计,自专利法实施以来,国外申请人在华申请发明专利累计超过177万件,年均增长11.24%;累计商标注册申请超过219万件,年均增长15.49%。越来越多跨国企业在遇到专利纠纷时,选择到中国来寻求裁定,这一方面是由于中国市场的重要性,另一方面更彰显着外资企业对中国知识产权领域司法、执法的信心。
在刚刚召开的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专利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审议。据了解,草案将进一步提高故意侵犯、假冒专利的赔偿和罚款额,增加侵权成本。
实践证明,知识产权制度的完善是激励企业创新的重要保障。随着各项工作的进一步推进,2020年,覆盖全国的知识产权法院体系将基本建成,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将迎来新的机遇与发展。到本世纪中叶,人民法院将全面实现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成为国际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示范者和引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