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市监质监函〔2018〕3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和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部署,2018年,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对阻燃(耐火)电线电缆产品开展了国家监督专项抽查(以下简称专项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专项抽查共抽查7个省124家企业生产的124批次产品,经检验,有21家企业生产的2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6.9%。
按企业生产规模划分,抽查的大、中、小、微型企业分别占抽查企业总数的5%、24%、69%、2%,产品抽查合格率分别为100%、96.7%、78.8%、33.3%。
按抽查产品类型划分,抽查阻燃电缆107批次、耐火电缆11批次、阻燃耐火电缆6批次,产品抽查合格率分别为84.1%、63.6%和100%。
二、主要特点
一是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招标遴选入围检验机构,入围后通过“双随机”信息化系统,随机确定抽查企业,随机确定承检机构,并进行随机匹配。二是实施抽检分离。抽样由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实施,检验由“双随机”确定的技术机构承担。三是远程监控抽样全过程,提供可追溯性的证据。四是突出抽查集中产区。本次重点抽查了江苏、浙江和广东等产业集聚区的产品,累计抽查93批次,占抽查总批次数的75%。
三、抽查结果分析
(一)产品质量情况分析。
本次专项抽查重点对产品结构尺寸、电性能、机械物理性能、成品电缆性能、阻燃耐火性能五个方面共1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不合格产品主要质量问题集中在阻燃耐火性能、机械物理性能、电性能三个方面,包括电缆成束阻燃性能、电缆的耐火性能、绝缘收缩试验、护套失重试验、导体电阻、绝缘老化前抗张强度和绝缘老化前断裂伸长率等项目。
一是阻燃耐火性能方面。对107批次阻燃电缆和6批次阻燃耐火电缆进行成束阻燃性能的检测,其中13批次不合格,项目合格率为88.5%,不合格原因是产品的护套或绝缘材料达不到相应的阻燃要求;对11批次耐火电缆和6批次阻燃耐火电缆进行耐火性能检测,其中1批次不合格,项目合格率为94.1%,不合格原因主要是使用了不符合标准要求的电缆耐火云母带的材料及绕包加工工艺不到位。
二是机械物理性能方面。检测了90批次产品的绝缘收缩试验,其中1批次不合格,项目合格率为98.9%,不合格原因主要是使用的交联绝缘材料不符合要求或交联生产工艺控制不到位;检测了74批次产品的护套失重试验,其中7批次不合格,项目合格率为90.5%,不合格原因主要是电缆的护套原材料材质不符合要求。
三是电性能方面。对所有124批次产品均进行导体电阻试验,其中1批次不合格,项目合格率为98.4%,不合格原因主要是使用的导体束绞加工工艺控制不到位。
(二)跟踪抽查情况分析。
在本次抽查的产品中,跟踪抽查到上次抽查不合格企业7家,有6家企业本次抽查合格,1家企业本次抽查不合格。
四、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规定,充分贯彻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开展电线电缆产品专项整治的要求,认真做好后处理工作:
(一)对于本次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特别是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的企业,要督促企业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理。
(二)针对阻燃及耐火电缆抽查中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应依法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针对阻燃及耐火电缆因原材料问题在电缆成束阻燃性能、耐火性能出现的不合格,要督促企业使用符合标准要求的原材料。
(四)针对交联电缆等产品因生产工艺在绝缘收缩试验项目项目出现的不合格,要督促企业加强工艺过程控制。
(五)针对本次未抽到样的企业,应逐一核查情况是否属实,建立未抽到样生产企业台账,逐一检查、逐一销账,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只要发现有标称合格待销产品的,就要立即进行监督抽查,做到随时生产随时抽样,检验一批就向社会公布一批结果,确保专项抽查工作不留死角。
附件:1.2018年阻燃(耐火)电线电缆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产品及其企业名单.xlsx
2.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产品企业名单.xlsx
市场监管总局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