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威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威海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8年第54期)。信息显示,近期,威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生产环节的14个类别的食品,共计83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
其中,水产制品抽检7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抽检豆制品3批次,糕点9批次,酒类3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批次,速冻食品20批次,调味品15批次,饮料8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3批次,方便食品1批次,罐头4批次,肉制品5批次,蔬菜制品2批次,水果制品1批次均未发现不合格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不合格产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荣成市昌达水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烤鱼片,N-二甲基亚硝胺检出值为29.4μg/kg,标准规定为≤4.0μg/kg,检验机构为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对本公告所列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相关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将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送达相关单位,依法进行核查处置。同时责令企业停止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及时整改,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消费者如果发现购买的食品存在安全问题,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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