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鸡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通告称,近期,宝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等16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60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一、总体情况:食用农产品162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2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宝鸡商场有限公司家美佳华通店销售的标称王虎强生产的散装红皮鸡蛋,氟苯尼考检出值为4.4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千阳县老高调味店销售的散装鸡蛋,氟苯尼考检出值为30.6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金台区、千阳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于2018年12月5日前报宝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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